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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金洞管理区 发文日期:
名称: 我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委报告工作制度
文号 :    
我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委报告工作制度
2017-12-13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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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确保政令畅通,管理区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委报告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
  据悉,该意见主要体现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报告主题、突出报告重点、把握总体原则、明确具体要求、及时受理反馈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各报告主体每年至少向区党委做1次全面报告,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委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及时专题报告。书面报告应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编排,加盖公章,由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发并标注签发人姓名,涉密报告须规范标注密级、份数等。各单位向区党委的报告,由区党政办统一收办,区党委领导对报告作出指示批示,由区党政办及时通知各有关报文单位,同时根据情况抄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意见规定,区党政办适时将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内报告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党内法规和本意见的,按规定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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