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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金洞管理区 发文日期:
名称: 关于金洞管理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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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洞管理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4-01-25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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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洞管理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降低噪声污染,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现就金洞管理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划定区域:金洞镇一、二、三居委会全境范围内(含龙潜凼、桥冲二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柏子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

二、禁燃禁放要求:划定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划定区域内居民和划定区域外的居民都要自觉遵守好本通告规定,不得违规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安全、环保、喜庆祥和的生活方式。

三、区住建、公安、生态环境、教育、应急、民政等区直有关部门和金洞镇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宣传教育,从严从快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四、党员率先垂范。全区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在划定区域内积极主动创建好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人居环境。

五、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良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金洞管理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024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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