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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洞管理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关于金洞管理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降低噪声污染,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现就金洞管理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划定区域:金洞镇一、二、三居委会全境范围内(含龙潜凼、桥冲二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柏子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
二、禁燃禁放要求:划定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划定区域内的居民和划定区域外的居民都要自觉遵守好本通告规定,不得违规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安全、环保、喜庆祥和的生活方式。
三、区住建、公安、生态环境、教育、应急、民政等区直有关部门和金洞镇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宣传教育,从严从快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四、党员率先垂范。全区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在划定区域内积极主动创建好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人居环境。
五、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良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金洞管理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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