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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金洞管理区 发文日期:
名称: 金洞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止借企业、个体工商年报,移除经营异常状态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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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止借企业、个体工商年报,移除经营异常状态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重要提示
2022-06-21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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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借企业、个体工商年报,移除经营异常状态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

重要提示

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个体工商户、企业办理或补报营业执照年报、或以年检中心等名义,向个体工商户、企业发布营业执照年报通知,并索取一定手续费用;或推送含有虚假企业公示系统链接进行网络诈骗,诱导经营者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将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走,导致经营者遭受损失。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洞分局郑重提示: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1日至630日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未报送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补报年度报告,也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补报纸质年度报告,然后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报送年报和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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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电话或微信告知市场主体逾期年报需罚款或付费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发现类似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关年报详情可以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咨询。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洞分局:0746-248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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