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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金洞管理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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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洞管理区竹木及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贫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金洞管理区竹木及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贫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金洞管理区竹木及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贫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7日)。
联系电话:0746-3859606
电子邮箱:jindonghbj@163.com
通讯地址: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局(金洞管理区金洞镇人岭街5号新办公楼419室)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竹木及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贫项目
文 号: 金环评[2020]5号
发文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附 件:金环评[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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