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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管理区二级公路7.13灾毁恢复工程项目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洞管理区二级公路7.13灾毁恢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交易代理单位为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二级公路7.13灾毁恢复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金洞管理区
2.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金洞管理区二级公路7.13灾毁恢复工程项目。
2.4 本项目工期要求 2 个月(以开工令为准),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1年。
2.5 本项目招标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金洞管理区二级公路7.13灾毁恢复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交易参与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参与单位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员、安全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同时具有交通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交易参与单位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易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交易参与单位不能参与投标报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洞政府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交易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交易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通过网络下载,其交易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修改,于提交交易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洞政府网上发布,敬请交易参与单位关注,如有遗漏项目业主概不负责。
4.2 交易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交易响应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交易响应文件。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5.交易响应文件的递交及交易时间、地点
5.1 交易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交易时间为2020年3月10 日9时30分,递交交易响应文件及交易地点为金洞管理区招投标交易中心(金洞管理区新办公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交易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5.3 交易参与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交易,否则,项目业主不予受理,取消其交易参与资格。
5.4 本项目邀请所有交易参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交易响应文件,项目业主将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交易方式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5家(含15家)时,抽取9家入围队伍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投标申请人不超过15家时,开标后全部进入评标阶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洞政府网上发布。本次交易项目接受金洞管理区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督。
8.招标人的补充
8.1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金洞管理区承揽的工程有逾期6个月完工的情形存在,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以金洞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8.1因疫情影响,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携带口罩进入开标现场否则禁止入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洞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电 话:13574685143
联 系 人:文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翠竹路22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174630235
联系邮箱:4555629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