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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金洞管理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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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要求,按照管理区党委、管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及目标管理的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区各乡镇、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时间:2018年11月8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人员:由区食药安办牵头,抽调相关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五、严格奖惩:
1.纳入绩效考核。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区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绩效考评内容,采取自查、检查与评估相结合的办法,由区食药安办会同区党委、管委等单位进行考评考核,并按各单位实际评分评定等级。
2.开展评先评优。从全年考核中分别评选先进单位4个(其中乡镇1个,区直单位3个)进行表彰奖励。
3.建立黄牌警告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对年度工作排名靠后、且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定为不合格,并实行挂牌整治,给予黄牌警告,全区通报批评,根据考核评定的等次给予惩罚。该责任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并提请管理区党委、管委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在全区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4.工作失职追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凡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或者因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由区党政办督查室发文通报全区,并报区纪委、区监察局依纪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金洞管理区2018年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
3.2018年金洞管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