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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30/2022-00564 分类:  
发文机关: 金洞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4-03-08
名称: 金洞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号 :    
金洞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03-08           来源: 区组织部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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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管理区内有关规范性文件。

(七)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部署,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具体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区审计工作。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投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行业或者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十)承办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纪委监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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