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0/2022-0056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金洞管理区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拟定全区农业发展意见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制定;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推选工作。
(三)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定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
(四)负责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五)促进农业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加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工作并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落实农机惠农补贴政策;负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全区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十)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化建设。
(十一)负责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承办管理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